“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四川公示一新冠治疗药品 首发报价:795元/盒******
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月3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正式公示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申报的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商品名:民得维)首发报价,每疗程795元的新款国产新冠治疗药品有望快速进入中国市场。
据介绍,1月6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作为新冠治疗药品首发价格受理单位,对首次进入国内医药集中采购市场销售的新冠治疗药品,实行首发报价集中受理、全国通行。
1月29日,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1类创新药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商品名称:民得维)等两款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由国家药监局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上市。其后迅速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提交首发报价申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按照规定及时受理企业申请并第一时间进行公示,对该药品进入临床、丰富新冠治疗临床用药选择起到了促进作用。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拓